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、第二次会议精神,积极响应贵州省委审计委员会、省审计厅及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,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高速集团”)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谋新局、开新路,全面实施内部审计集中管理。通过重塑审计管控体系,高速集团积极推进构建集中高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,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。
高速集团对审计管控体系的重塑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:
一是审计机构集中。高速集团对现有审计管理部进行优化调整,并同步设立审计中心纳入集团直属业管共享中心业务单元,集中负责全集团的审计工作。司属各级单位不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和岗位,不再承担内部审计监督职责,实现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。
二是审计事项集中。围绕集团审计监督工作重点目标,审计管理部作为集团总部部门统筹审计管理工作,审计中心作为集团直属单位负责审计项目具体实施,共同履行内审监督职责,集中管理以下事项:统一制定内部审计制度;统一编制审计计划;统一实施对全集团所有企业的审计监督;统一督促审计问题整改;统筹审计成果的运用;统一联系审计中介机构;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及上级单位的审计工作。
三是审计人员集中。高速集团内部审计人员统一纳入集团总部部门或集团直属机构管理,由集团统一实施对审计人员的选聘录用、薪酬管理、继续教育、培训培养、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等人力资源管理,确保审计队伍的专业化、职业化和高效化。
通过实施内部审计集中管理,高速集团将不断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,实现对全级次子企业的穿透式监管,还有效降低审计人力成本,助力集团降本增效。同时,审计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也为集团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。下一步,高速集团将继续深化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,不断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,促进集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为集团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。
来源:贵州省审计厅内审处
作者:温晋峰、丁 东
编辑:田应团
责编:徐 宁
初审:范 静
终审:曾宪江